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、各部门(单位):
为全面了解各部门对校2013年党政工作要点所规定重点工作任务的工作进展情况,推动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,根据校《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(豫机电高专党字〔2013〕3号)文件有关要求,学校定于6月份对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常规督查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部门自查自评阶段(2013年6月3日—6月14日)
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、各部门(单位)要认真组织学习校《2013年党政工作要点》(豫机电高专党字〔2013〕2号)、《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(豫机电高专党字〔2013〕3号)、《部门工作绩效考核办法(试行)》(豫机电高专党字〔2013〕4号)等文件和部门工作计划,深刻领会文件精神。
各部门(单位)要严格对照校《2013年党政工作要点》(豫机电高专党字〔2013〕2号)要求和部门2013年工作计划,对由本部门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评自查,并形成《×××部门2013年上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》。对上半年已完成的工作任务须写明完成效果,并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;对上半年应完成而还未完成的工作任务,须写明未如期完成原因及工作进展情况。
自查报告须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后,分别将纸质稿和电子稿于6月14日18:00前上报校党委督查室(地点:实字2#409房间;联系人:王卉、陈晓宇;联系电话——3691122;邮箱:dwduchashi@126.com)。
二、学校督查阶段(2013年6月15日——6月30日)
校党委督查室将于6月15日起对各部门落实重点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,督查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。
校党委督查室
2013年5月30日